一、学习内容
1.学科:现代营养学、中医营养学、生命科学;
2.基础知识: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食品卫生、各类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植物化学物、中医基础知识、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体质学说、食品的性能;
3.基本技能:营养素评价、食品营养价值评价、各类人群的体质与营养评价及咨询指导、营养配餐、常用食品、滋补膳的应用。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医务人员;
2.健身中心教练;
3.食品企业的营养从业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
4.大专院校的学生和热爱并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一)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四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公共营养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9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毕业1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10年以上。
注:在河南,一级暂不鉴定,三级、四级已鉴定,而二级于2012年7月份只在冯特学校作试验性鉴定。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带蓝色同底板照片一寸6张,二寸3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A4纸)
五、考核
1、考评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证书:考核合格,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养目标
使学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营养学、中医营养学常用知识技能,成为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七、培训方式
1.采用双休日和晚班面授教学模式;
2,一次交费,同级别交叉循环听课,随到随学;
3,每年暑假采用全日制面授教学;
4,考试未过,免费复读,知道考过为止;